信號燈 信號燈 106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除了這些投標報價外,他們還為客戶提供附加產品(例如下部結構、連接器和機櫃)和複雜服務(例如網路設計和安裝)。 中天科技集團提出的技術逆向工程分析是片面的,並非基於對成本和價格的全面評估。 然而,委員會在綜合分析的基礎上核實了利潤率,並根據分析結果與陳述(655)至(657)中所述的完全一致。 2017年至調查期間,員工人均人工成本維持相對穩定。 2018 年的小幅下降對應於 FTE 成長 13%,反映了新增勞動力的成本。 在調查中,確定(見敘述(575))電纜公里是相關產品最適合的計量單位。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聲稱,歐盟委員會所反補貼的豁免和扣除計畫並不構成可反補貼的援助。 因此,我國政府聲稱這些補貼不屬於基本條例第4條第(2)款(b)項所指的特定補貼。 委員會在陳述(371)中已指出,在調查期間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的抽樣公司只為銀行提供的承兌服務支付佣金,通常為承兌匯票面額的0.05%。 銀行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所支付的佣金實際上與銀行提供的融資是分開的,合作的出口生產商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成本。 此費用用於支付銀行因處理銀行承兌匯票而產生的費用。 證監會僅對銀行承兌匯票的融資部分(即相當於短期融資的部分)進行均等化;沒有分析接受委員會是否也包括反補貼支持。 對此,證監會指出,貸款和公司債是類似的體現債務關係的工具。 公司債其實是大型經濟組織用來籌集資金的一種貸款。 貸款和公司債券都有特定期限,並且需要支付(名義)利息。 銀行承兌匯票由申請人(客戶經理,也是基礎商業交易的買方)開立並由銀行承兌。 銀行接受銀行承兌匯票,即承諾在指定日期(到期日)無條件將承兌匯票規定的金額支付給受益人/受益人。 與使用相對差異而不是絕對差異相關的問題已經在先前的研究中得到了解釋(81)。 該公司的資產負債率為0.67,這意味著該公司67%的資產是透過債務融資的。 2019年貸款/股本比率為1.9,2020年為2.8,這表明該公司主要透過貸款為其活動提供資金。 最後,證監會的事實調查結果也得到了中國央行2017年的一項調查的證實,該調查得出的結論是:「如果境外債券投資類別的國際評級為BBB-及以上,則境內債券評級可能為BBB-級」。 台北的會計師 CC-或更高,考慮到國內平均評級與國際評級之間存在超過6度的差異」(72)。 行政審批範圍極為廣泛,包括開設分行、開辦新業務、銷售新產品、修改銀行章程、出售5%以上股份、增加資本、變更註冊辦事處、變更組織形式, ETC。 此外,進出口銀行在2019年年報中聲稱,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各項重大決策部署。 最後,委員會認為,要求提供有關優惠貸款的資訊不會對中國政府造成不必要的負擔。 從一開始,委員會的調查就僅限於向樣本公司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 委員會在調查的早期階段就確定了這些金融機構,並向中國政府提出了轉交問卷的請求以及由中國政府填寫的問卷。 這樣,中國政府就有了充足的時間來滿足委員會的要求。 因此,委員會認為它已盡一切可能促進滿足其向中國政府提出的要求。 委員會在遠端資料核對框架內對收到的答覆進行了核實。 另一方面,77號電纜提請人們注意,對光纖製成的電纜徵收關稅也會影響其他經濟部門,如果對電纜徵收關稅,那麼也應對光纖徵收關稅,因為歐盟也使用歐盟以外的生產商製造的纖維。 台北會計事務所 歐盟工業的自有市場(以佔歐盟市場總銷售額的百分比表示)在整個研究期間處於非常低的水平,並呈縮小趨勢,其規模從2017年的7%下降到調查期間的5.4% 。 由於相關市場規模有限,這種下降的影響幾乎難以察覺。 這顯示一些歐盟生產商為了追隨市場的成長而進行了投資。 六家未抽樣的中國出口生產商在返回抽樣表後向委員會表示,他們希望根據基本法規第 27 條第(3)款要求進行個別調查。 委員會在程序啟動當天就在網路上發布了調查問卷。 此外,委員會也通知未納入樣本的出口生產商,如果他們希望要求進行單獨調查,也必須填寫問卷。 為了正確執行反補貼稅,對「所有其他公司」徵收的反傾銷稅不僅適用於不合作的出口生產商,也適用於在調查期間未向歐盟出口的生產商。 最後,歐盟製造商的生存對於歐盟的數位主權至關重要。 該黨關注電信網路、品質差異、供應短缺、聯盟工業無力或不願意供應市場、價格差異、進口商的盈利能力、壟斷或寡頭壟斷的風險以及創新和部署的激勵他沒有提供證據支持他的主張,因此不予受理。 兩家進口商在答复調查問卷時提供了完整信息,另外三家進口商無法提供有關其與涉案產品相關的利潤在調查期間如何發展的準確信息。 聯盟工業使用的主要原料是聯盟生產或進口的光纖。 一些進口商指出,抽樣的歐盟生產商從其相關的非歐盟公司購買光纖的轉移價格與該原材料的市場價格不符。 事實上,進口商懷疑這種轉移價格太高,因此導致抽樣的聯盟生產商的利潤率較低。 在整個研究期間,歐盟工業市場份額的下降是同時發生的,並且與大量中國進口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現象直接相關,這大大削弱了歐盟工業的價格,並導致了歐盟工業市場份額的下降。 在決定不實施臨時措施後,委員會要求抽樣的聯盟生產商提供有關所有投標的詳細補充信息,包括在可能的情況下,他們在所考慮的時期內參與的報價、價格和競爭對手。 更詳細的分析顯示,2017年至2019年間,歐盟產量增加了18%,而調查期間則小幅下降了2個百分點。 在此期間,從中國進口的電纜價格從每公里 452 歐元下降至 349 歐元,即下降了 23%。 應考慮到中國出口生產商針對該國產能過剩的日益激進的行為(見敘述(606))。 儘管基本法規第 4(2)(a) 條要求委員會證明中國政府的文件“是“限制特定業務類型的資格”,以及 SCM 協議 2.1。 第 34 條 a) 點Connect Com也提到基本條例第4條第5款,要求獨特性必須有證據明確支持,並聲稱委員會未能滿足這項要求。 GOC 進一步辯稱,委員會依賴錯誤的假設,即如果網路基礎設施被推定受到激勵,那麼構成網路的所有元素也會受到激勵。 中國政府表示,鑑於建設網路需要許多投入和產品,委員會應明確解釋其認為鼓勵哪些基礎設施產品和服務。 此外,中國政府聲稱,網路或寬頻的「建設」與產品無關,而是與基礎設施發展和服務有關,因為這種建設涉及一般電信服務的發展。 在向相關各方進行最終通報後,中國政府表示,債券市場在所有國家都受到監管,這事關經濟穩定。 企業發行債券需要滿足的標準是財務性的,而不是政策性的。 中國政府不同意可轉債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觀點,並重申光纖光纜產業不屬於鼓勵類產業。 調查顯示,實務上確實適用了《信用通則》第十五條的規定,而《銀行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也適用於《銀行法》第三十四條,即國家製定政策方針的,按照銀行法規定執行。 事實上,雖然《銀行法》第4條和第5條是包含一般規定的第一章的一部分,但第34條已經是第四章的一部分,第四章定義了貸款的基本規則。 屬於章節第三十四條規定“商業銀行應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國家產業政策的指引開展貸款活動”,明確說明該規定不是指導性的,而是具有約束力的。 ,並為銀行在貸款活動中考慮國家產業政策提供了明確指引。 證監會也注意到,國務院令第40號該決定指示所有金融機構僅向激勵項目提供信貸支持,並承諾落實「與激勵項目相關的其他優惠政策」。 儘管同一決定第17條要求銀行尊重貸款原則,但委員會在調查期間無法確定其實際執行情況。 相反,向出口生產商提供貸款,無論其財務狀況和信譽如何。 該委員會收集了有關國有股權的數據以及政府對國有銀行控制的正式跡象。 此外,還分析了政府是否以有意義的方式實施了控制。 為此,委員會必須部分依賴現有事實,因為中國政府和國有銀行拒絕提供有關導致發放優惠貸款的決策過程的證據,如陳述中所述 (136)至(153)。 2021 年 eight 月 24 日,委員會通過了基本條例 29a。 (二)告知利害關係人不採取臨時反補貼措施並繼續調查的意向。 光度測量和電氣工程活動借助 ASAP 軟體和 公司設立 LMT 光度測試儀,光學設計可確保符合必要的法規。 透過最新的工具和測試儀進行電氣設計,確保產品安全。 QF設備透過分析和檢查專業的光電設備,產品設計師提出建議,使生產過程更加高效。 沒有任何利害關係人提供任何證據證明透過銀行承兌匯票提供給光纜產業企業的優惠融資是基於基本條例第4條第(2)款(b)項意義內的客觀標準和條件。 在回信中,中國政府維持了立場,即中國信保不向光纜經濟部門提供個別補貼,並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相關保險活動,也不提供任何補貼。 它還表示,在調查期間,其向歐盟出口了較大數量的產品。 長飛公司進一步表示,樣本中的一家聯盟生產商間接擁有長飛公司的股份以及兩家與長飛公司相關的公司,因此將長飛公司納入樣本將使委員會能夠更全面地了解該行業的結構。 長飛公司還稱,該集團的五家出口生產商分別位於湖北、廣東、四川、江蘇省以及上海市,因此透過將長飛公司納入樣本,證監會將能夠獲得更多省份的補貼計畫資訊。 記帳士 訴訟開始後,中國政府和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辯稱,申訴人錯誤地忽視了歐盟光纜產業獲得與中國非常相似的補貼的事實,並且歐盟委員會不應採用雙重標準。 中國政府不同意,認為歐盟委員會透過調查所謂的中國補貼扭曲了市場,損害了非歐盟競爭對手的利益。 這種做法將導致保護主義措施,最終阻礙國際貿易和發展。 委員會發現,中國政府對此類計畫、計畫和建議的存在沒有異議,只是質疑它們對光纜產業的約束力。 委員會還指出,申訴人提供的證據表明,多份政府文件提到了“光纖”,《中國製造2025》策略也提到了“光纖網路”。 避免電壓限制和能源消耗的技術不受限制地參與交易」。 此外,根據《關於實施出口信用保險科技興貿策略的通知》(109號),中國信保要加大對高新技術產品對重點經濟領域和產品的支持力度,包括「資訊與通訊產品」-加強對出口的整體支持。 經營活動應重點關注光纖光纜等列入國家高新技術出口目錄的高新技術產業,在風險承保程序、限額審批、理賠處理速度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 關於保費的彈性,您必須在信用保險公司規定的波動範圍內為產品提供最高的保費折扣。 如同敘述(86)和(118)中所提到的,光纖電纜產業屬於更一般的「資訊產業」類別。 在中國政府支持的特殊工業開發區中,位於武漢的東湖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光纖光纜生產的主要地點之一。 武漢園區作為國務院批准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之一,已成為中國第一個光電子產業基地,也被稱為中國光谷。 在該園區運營的製造商受益於各種激勵措施和國家支持。 正如公共政策文件和通知中所反映的那樣,使用光纖電纜製造的設備被中國政府視為重點產品(11)。 公司設立 這種分類非常重要,因為它使某些部門受到一系列旨在刺激每個部門發展的獨特政策和支援措施的約束(12)。 由於光纖光纜是互聯網網路基礎設施的關鍵組成部分,在建設光纖網路和寬頻網路中發揮關鍵作用。 中國後者的發展受國家、地區和市各級發布的一系列相關規劃、政策和其他文件的約束。 由於來自中國的進口量增加、價格低廉帶來的壓力,歐盟產業一直無法漲價、降低成本,導致大部分企業未能達到正常利潤水準。 這些數據也顯示,在敘述(610)至(614)中提到的中國出口價格下降之後,聯盟工業的價格在所考慮的時期內顯著下降。 鑑於中國政府的部分合作,委員會分析了中國政府提交的有限文件,並透過審查影響這些投入的政府計劃和政策以及與這些投入相關的市場參與者,根據現有資訊進行了補充。 委員會發現,中國政府透過實施計畫和策略支持雲南省的鍺產業。 有關此原料生產的規劃包括《雲南省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132)、《雲南省人民政府2016-2020年雲南省規劃》等。 台北 關於工業發展的通知》(133)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措施的通知》(134)。 這項發現並沒有因中國政府聲稱委員會要求提供不相關市場的資訊而改變,因為用於生產光纖電纜的原材料不是鍺,而是四氯化鍺。 由於鍺是四氯化鍺的原料,因此有關鍺及其市場的規則也影響到其特定衍生物四氯化鍺。 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兩組出口生產商都受益於信貸額度、銀行承兌匯票和可轉換債券形式的優惠融資。 本質上,透過銀行匯票付款,分行可以在 3 個月到 1 年的時間內使用所交付的商品或服務,而無需預付任何現金或產生任何費用。 委員會發現,信貸安排協議通常將銀行承兌匯票與其他短期金融工具(例如營運資金貸款)列為可能的融資限額應用。 因此,透過為LIBOR補充一個基點,並透過將相對差異應用於LIBOR,委員會計算出一個完全獨立於公司信用評級的參考值,從而充分反映了貸款的風險暴露。 對於人民幣貸款,僅對浮動利率以貸款參考利率補充基點形式表示的基點,進行相同的差額調整。 證監會隨後將此類BB級公司發行的債券的預期利率參考中國人民銀行的貸款參考利率或2019年8月20日後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市場利率。 綜上所述,證監會認為該集團的整體財務狀況符合BB評級,即不再算作「投資評級」的最高評級。 合格會計師 FTT 集團的一家出口製造商使用短期和長期貸款為其營運提供資金。 委員會評估了該公司的短期流動性和長期償付能力。 此外,這些補貼不符合基本規定第4條第(2)款(b)項規定的非唯一性要求,因為獲得權利的條件和實際授予權利的選擇標準不透明、不客觀並且不會自動強制執行。 此類補貼包括器材補貼、專利資金、科技資金和獎勵、企業發展資金、出口促進資金、產業提質增效補貼、結算貿易支持資金、外貿貿易發展資金等。 委員會堅持認為,在審查所稱透過優惠貸款提供援助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已經發生時,必須部分依賴現有事實。 根據基本法規第 27 條第(2)款,委員會與所有已知的相關出口生產商和相關國家當局就樣本的選擇進行了談判。 由於地理條件的限制,雲南地區擁有豐富的鍺資源。 中天科技集團也聲稱,委員會使用的參考值明顯不合適。 首先,應考慮中國各省份在獲得土地使用權時的發展水平,而不是調查期間的發展水平,並與台灣的發展水平進行比較。 台北 其次,台灣近三年GDP是中國大陸的三倍多,2020年比江蘇省高出50%以上。 第三,應使用樣本製造商所在省份的修正指數,而不是台灣的修正指數。 有關公司大多將這筆收入記入其記錄中的「補貼收入」項下,並對這些記錄進行單獨審計。 委員會認為有關這些補貼的資訊是經濟優勢轉移已經發生的明確證據。 還有其他法律條款構成了光纖電纜製造商參與的支援計劃的基礎。 委員會指出,它要求每家銀行的貸款交易分別獲得每家公司的同意。 委員會認為,這種單獨的同意應足以取得抽樣公司的記錄。 此外,部分合作銀行也提供了與這些公司的貸款概況,證明特定交易資訊的提供並未受到限制。 然而,沒有一家銀行提供有關其對相關交易的內部評估的資訊。 在向相關各方進行最後通報後,中國政府就委員會決定適用《基本條例》第 28 條第(1)款有關優惠信貸、出口信用保險和原材料的規定發表了一般性評論。 中國機電商會指出,不再限制中國優質光纜的供應將最有利於歐盟的數位化議程和5G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