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號燈 信號燈 106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其經營活動包括經國家批准的、符合國家對外貿易和「開放」政策的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如出口貸款、進口貸款、對外委託工程服務貸款、海外投資貸款、中國政府援外貸款和出口客戶貸款。 除了這個可被視為一般指標的因素外,委員會還制定了與 EXIM 相關的以下指標。 進出口銀行的設立和運作是依照《國務院關於設立中國進出口銀行的通知》和《進出口銀行章程》的規定執行。 根據其章程,進出口銀行的管理層由國家直接任命。 記帳士 監事會由國務院根據《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任命,並向國務院報告。 鑑於委員會在抽樣公司集團的會計記錄中發現了大量補貼,本規定僅總結了主要事實調查結果。 最初,樣本中的兩個群體提供了多次補貼以及透過中國各級政府接受補貼的證據。 他們關於此類補貼的個人資訊表為每家公司提供了更詳細的事實調查結果。 調查指出,在該行業中,體積通常主要以長度而不是質量來表示。 其中,可以輸入電纜的長度(公里電纜)和電纜中光纖的總長度(公里光纖)。 由於調查涉及電纜,委員會認為電纜公里是最合適的測量單位,因此在下面的損壞分析中使用了它。 鑑於中國出口生產商的高度合作,並考慮到樣本從支持資格的角度來看也具有代表性,委員會認為確定“所有其他公司”的金額是適當的。 「所有其他公司」的金額是針對不配合調查的公司。 會計師 透過安排以低於與發行人實際風險狀況相對應的市場利率的利率發行公司債並接受對此類公司債的投資,金融機構為抽樣的出口生產商提供了優勢。 樣本中的兩組公司在研究期間發行了可轉換公司債。 兩種可轉換公司債均採用累進利率結構,利率極低,均在0.2%至2%之間,顯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參考利率,也低於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94) 。 未經證監會核准,可轉換公司債不得發行,證監會核實其已符合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的所有監理條件。 如同序言(399)所解釋的,根據《中國證券法》(2014年文本)和《可轉換公司債特別適用》《上市公司發行證券管理辦法》,可轉換公司債的發行必須符合國家行業規定。 證監會在複述(400)中認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表述是指該投資項目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鼓勵類”,其中也包括光纖光纜經濟領域。 此外,部分補貼是根據出口績效依照第4條第(4)款(a)項的規定發放的。 會計事務所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辯稱,它已向委員會提交了所有必要的信息,並且由於中國信保沒有向光纜行業提供具體補貼,因此所要求的信息與目前的調查無關。 對此,雖然委員會一致認為避免雙重課稅是國際上通行的稅收慣例,但《證券法》第26條第(2)款第四節題為「稅收優惠」的規定。 本章的一部分,規定了一些免除一般稅收規則的稅收優惠待遇。 此外,如同序言(491)所解釋的,《公司稅法》第25條-即第四條,題為「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現有事實(58),在沒有反駁資訊的情況下,沒有具體證據證明這些行為者的信用度測試,就像合作的國有銀行一樣。 如同陳述 (238) 所解釋的,委員會認為《中國銀行法》和第 forty 條具有約束力。 此外,本次調查的結果(以及委員會先前對同一援助計劃的調查結果(56))並不支持銀行在做出貸款決定時沒有考慮政府政策和計劃的說法。 例如,委員會發現出口生產商以低於市場利率的利率獲得優惠貸款。 正如序言(285)中所解釋的,其中一家出口生產商受益於國家開發銀行基金提供的軟貸款,該基金是一個政策性投資組織,主要支持「國家認可的重點行業項目」。 這些補貼是由國家、省、市、縣或區政府機構向這些公司提供的,並且每項補貼都被證明在樣本公司或地理位置或經濟部門類型方面是獨一無二的。 並非樣本中的所有公司都公佈了發放補貼的法律依據的資訊。 台北的會計師 同時,委員會從一些公司收到了政府當局發出的有關提供援助的文件副本,即所謂的「通知」。 在利益相關方最終披露後,申訴人辯稱,中國政府未能向委員會提供與提供優惠貸款有關的重要信息,因此確定的補貼缺口可能低估了優惠貸款提供的實際經濟利益。 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講,合成纖維不僅受到中央層面的國家監管和市場管理,還受到下級規劃文件的監管(例如《浙江省傳統製造業綜合轉型和現代化行動計劃》)。 工業,將合成纖維置於相關政治控制之下,被列為十大重點經濟產業之一(42),或《江蘇省化學工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016-2020])。 後一份文件關於新化學品的規定主要側重於支援高附加價值下游應用(例如「高性能光纖」)的開發和工業化,該類別還包括用於生產光纜的光纖。 產能保持穩定,產能增加,銷售價格略有下降,但保持穩定,獲利能力和投資維持在高水準。 委員會也審查了向抽樣出口生產商提供基本原料的獨立供應商投入是否明顯低於充分考慮。 委員會特別關注了生產光纜的基本原料,即四氯化鍺和氯化矽,這些原料主要由抽樣公司從獨立供應商購買。 因此,我國政府提供土地使用權屬於《基本條例》第三條第(1)款(a)項第(iii)項的範圍。 根據該條例第3條第(2)款,必須被視為以提供貨物的形式提供援助,受益公司透過這種援助獲得經濟優勢。 在相關方最終披露資訊後,中國政府對委員會的結論提出質疑,即購買了大部分可轉換債券的金融機構充當了公共機構。 中國政府聲稱,購買公司債和可轉換公司債是所有主要司法管轄區(包括歐盟和美國)的既定商業慣例。 台北 根據中國政府的說法,金融機構在購買債券和提供貸款時所履行的職能完全不同,因此委員會應單獨審查金融機構在購買債券時是否可以被視為公共機構,並逐案評估。 中國政府也指出,委員會沒有審查公司債和可轉換債券是否有中資銀行和金融機構以外的買家以及是否有私部門買家。 中國政府進一步提出,中國公司債券和可轉換債券金融監管制度的目的是確保制度安全,保護投資者權益,並認為這種制度的存在本身並不構成證據。 因此,考慮到陳述(404)和(405),委員會認為,根據確鑿證據,樣本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依法有義務提供信貸支持的金融機構。 根據《基本條例》第31條,委員會審查了儘管發現了損害性援助,但是否可以明確指出本案所採取的措施不符合歐盟的利益。 聯盟利益的認定是基於對所涉及的所有不同利益的評估,包括聯盟產業、進口商、使用者和其他相關經濟參與者的利益。 基於上述情況,委員會在程序的現階段得出結論,聯盟產業遭受了基本條例第 8(4) 條含義內的實質損害。 如下所述,委員會並沒有忽視專屬市場,而是識別了它並審查了它隨時間的演變。 專屬市場規模較小且不斷縮小,證實它不會對歐盟經濟部門的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工商登記 委員會還回顧說,帶有連接器的電纜不能被視為有關產品。 在對有關各方的最終披露的評論中,CCCME 重申其主張,即來自聯盟生產商的進口應與來自其他各方的進口分開評估。 CCCME也認為,委員會應揭露調查期間歐盟生產商從相關和不相關的中國生產商進口的數量和百分比。 四氯化鍺的原始原料是鍺,是許多高科技產品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種用於生產光纖電纜的重要原料,可提高電纜的折射率並最大限度地減少較長距離的訊號損失 (131)。 然而,歐盟委員會發現,申訴中的指控得到了最近歐盟反補貼調查的支持,調查得出的結論是,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實際情況調整外部基準(7)。 在啟動反補貼調查之前,歐盟委員會通知中國政府(3)已向歐盟委員會提交了一份正式記錄的投訴,並根據基本條例第 10 條第(7)款邀請中國政府進行磋商。 委員會於 2020 年 12 月 16 公司設立 日諮詢了中國政府。 此外,正如序言(673)中所解釋的,對招標銷售的分析表明,由於中國出口生產商的高度侵略性行為,市場份額侵蝕和價格侵蝕已經加速,並將在未來繼續下去。 繼2018年增加之後,現金流量在研究期間的下半年有所下降。 價格水準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所銷售產品種類的複雜程度,而考察價格趨勢最準確的方法是按產品類型比較國產產品與相關國家進口產品的價格(基於樣本中包含的公司的數據)。 這項比較顯示,在調查期間,兩家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加權平均削價幅度超過 30%。 委員會認為,信貸額度是金融機構向光纖電纜等受刺激產業提供優惠金融支援的一種形式。 該節解釋說,光纖電纜產業是受刺激的經濟產業之一,因此有權獲得一切可能的財政支持。 由於「中國製造2025」策略鼓勵光纜產業發展,該產業可能有資格獲得政府的大力支持。 為支持「中國製造2025」倡議(14),以及間接支持光纖電纜相關經濟部門設立了多個基金,包括國家積體電路基金(15)、先進製造基金(16)和新興產業基金投資基金(17) 。 為了調查這項指控,委員會要求抽樣的聯盟生產商提供有關調查期間用於生產光纜的光纖採購的更多資訊。 台北 他還要求提供有關抽樣的歐盟製造商的附屬公司生產的光纖的信息,以及向歐盟內外相關和獨立客戶銷售這些光纖的信息(數量和數量)。 透過比較同類型纖維向關聯方和獨立方的銷售情況,委員會發現價格處於同一數量級,因此向關聯公司的纖維銷售是在正常市場條件下進行的。 與此活動相關的資料是公司特定的且保密的,因此不能揭露。 正如陳述(405)和(406)中所解釋的,委員會認為,根據確鑿的證據,樣本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依法有義務提供信貸支持的金融機構。 同樣的推理和結論也適用於公司債券,因為其發行條款極為相似,特別是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方面。 最後,委員會認為,要求提供有關優惠貸款的資訊不會對中國政府造成不必要的負擔。 從一開始,委員會的調查就僅限於向樣本公司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 委員會在調查的早期階段就確定了這些金融機構,並向中國政府提出了轉交問卷的請求以及由中國政府填寫的問卷。 這樣,中國政府就有了充足的時間來滿足委員會的要求。 因此,委員會認為它已盡一切可能促進滿足其向中國政府提出的要求。 委員會在遠端資料核對框架內對收到的答覆進行了核實。 另一方面,77號電纜提請人們注意,對光纖製成的電纜徵收關稅也會影響其他經濟部門,如果對電纜徵收關稅,那麼也應對光纖徵收關稅,因為歐盟也使用歐盟以外的生產商製造的纖維。 會計師事務所 歐盟工業的自有市場(以佔歐盟市場總銷售額的百分比表示)在整個研究期間處於非常低的水平,並呈縮小趨勢,其規模從2017年的7%下降到調查期間的5.4% 。 由於相關市場規模有限,這種下降的影響幾乎難以察覺。 這顯示一些歐盟生產商為了追隨市場的成長而進行了投資。 委員會還向中國政府發出了一份調查問卷,其中包括向中國信保、向抽樣出口生產商提供融資或出口信貸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抽樣出口生產商使用的十大原材料製造商和分銷商的個人問卷。 也要求中國政府收集這些金融機構提供的所有答复,並直接轉發給委員會以簡化行政管理。 長飛公司辯稱,鑑於合作出口生產商數量眾多,兩家抽樣企業僅佔對歐盟出口量的較小份額,不能代表中國出口企業,且歐委會在此前的反傾銷調查中調查顯示,樣本中至少包括了3家公司。 台北 此外,長飛公司認為,對於包含3家公司的樣本,最好避免因樣本公司發生變化而將樣本減少到一家公司。 最後,長飛公司認為,有些補貼項目是具有區域性的,因此為了更全面地了解中國的補貼項目,在選擇樣本時也應考慮地理分佈。 委員會認為,關於啟動程序的評論均未駁斥有足夠證據啟動反補貼程序的結論。 因此,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申訴提供了充分的證據證明中國政府所稱的補貼。 (120)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復工復產發展及新電價的通知(2020)258號。 (98)由中國證監會2020年6月12日第170號《證券發行與認購保薦管理辦法》廢止。 該法令於 2020 年 6 月 12 日生效。 (40) 全國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第1頁。 (39)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第1頁。 這些資訊尚未提交給委員會,因此委員會應參考第15條第(1)款第三項確定反補貼措施的水平。 根據有關補貼、損害、因果關係和聯盟利益的結論,並根據基本條例第15條的規定,應徵收明確的反補貼稅。 鑑於涉案產品在實現上述公共目標中發揮的重要作用,歐盟委員會仔細分析了可能採取的措施對寬頻網路建設的影響。 進口商認為,他們相對於歐盟生產商的競爭優勢在於高效率的銷售結構和物流。 他們透過在倉庫中保留大量庫存來縮短交貨時間,他們的目標是快速且靈活地回應客戶的需求。 合作進口商活動的一個重要部分是他們申請較小的專案。 完成問卷的一家公司要求進行單獨調查,其原因與敘述 (48) 和 (50) 中解釋的原因相同,作為其請求納入樣本的基礎。 五家不相關的進口商提交了所要求的資訊並同意納入樣本。 歐盟委員會在分析進口商提供的抽樣資訊後,認為沒有必要進行抽樣,並邀請所有合作的進口商提交問卷答案。 投訴中的證據包括對每種代表性產品類型的降價和低價銷售的單獨計算。 委員會認為投訴人提交的有關哄抬物價和低價銷售的證據充分,並認為投訴符合啟動調查的證據要求。 因此,立法規定電力市場有選擇地實行“市場化電力交易”,僅限於某些經濟領域,例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經濟領域,特別關注高科技經濟領域。 關於進一步微調單價500萬元以上資產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年75號)固定資產加速折舊適用(財稅2015年第106號)。 根據公告,10個重點產業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可以選擇加速折舊方法。 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一些公司免徵股息稅,這是在符合條件的國內企業中給予的。 《企業稅法》對參與國家重點支持和鼓勵發展的經濟產業或項目的企業提供企業稅收優惠,特別是對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之間的資本投資所得,如股息和獎勵,實行免稅。 基於所有這些,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中國政府已經制定了一個規範框架,中國政府任命或問責的經理和監事會成員必須遵守該框架。 會計 因此,中國政府依賴這樣的規範架構來對中國信保的行為進行有意義的控制。 此外,證監會試圖以個別可轉換債券發行為基礎,以具體證據支持實質審計的進行。 因此,委員會結合調查的具體事實發現,審查了陳述(395)至(403)中提出的一般法律環境。 證監會發現,銀行承兌匯票在商業交易中大量用作支付工具,取代現金匯票,從而促進發行人的現金流量和營運資金。 從現金角度來看,該工具為發行人提供了長達1年的延期付款期限,因為現金交易金額的實際支付發生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而不是發行人必須付款時它的供應商。 在沒有這種金融工具的情況下,發行人要麼使用自己的營運資金(含成本),要麼向銀行申請短期營運資金貸款來支付供應商的費用,而供應商也有成本。 就該具體計劃而言,委員會確定為 FTT 集團提供的支持量可以忽略不計。 在向利害關係人提供最終資訊後,中天科技集團聲稱,委員會應區分與企業報稅表相關的兩種稅務評估,即股利收入和投資後稅務調整,因為後者不屬於第26條(2 ) )的證券法股息收入受到影響。 由於調查期間中國信保在市場上佔據主導地位,證監會無法建立市場化的國內保費。 因此,根據以往反補貼調查的情況,歐盟委員會採用了最合適、易於獲取資訊的外部參考值,即美國進出口銀行對經合組織出口產品徵收的保險費。 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兩組出口生產商以極低且相似的利率發行了可轉換債券,而不管每家公司的財務和信用風險狀況如何。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必須委託有資格的信用評等機構編製信用評等和重複信用評等」。 證監會發現,樣本中的兩家公司均受益於可轉換債券形式的優惠融資。 在這方面,委員會提請注意敘述(116),其中它提供了證據表明第 40 條根據該決定,金融機構有義務向受刺激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援。 關於獨特性,如序言(116)所述,金融機構依第40條規定根據該決定,向受補貼的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援。 銀行承兌匯票的簽發日期通常與供應商約定的付款期限相對應。 委員會發現,就抽樣公司而言,簽發日期通常是供應商的付款截止日期或之前,在某些情況下甚至是付款截止日期之後幾天。 會計 委員會確定樣本中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的有效期限為發票付款截止日期後3至12個月。 對此,委員會澄清說,其結論是基於管理費和續展費的適用以及公開數據的適當參考值。 在陳述中(349),委員會參考了以往反補貼案件的調查結果以及匯豐銀行和巴克萊銀行這兩家大型國際銀行的做法(84),以確定適當的參考值。 因此,委員會得出結論認為,中國政府對合作國有銀行在光纜產業信貸政策和風險評估方面的活動實施了實質控制。 委員會根據有關受刺激經濟部門的現有政府文件(例如計劃和法規)對支持系統的獨特性進行評估。 中國政府明確了要鼓勵的產業,只有這些產業才能獲得特別優惠的融資。 因此,即使其他一些被明確列為鼓勵類經濟部門的部門享受與光纜經濟部門相同或相似的優惠條件,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部門都能普遍獲得優惠融資,特別是銀行承兌匯票。 大多數補貼似乎僅限於某些特定經濟部門的公司,例如光纜部門。 這些補助金是由國家、省、市、縣或區政府機構頒發的,並不意味著這些補助金的法律依據不在國家層面,也不意味著這些補助金不涉及特定地區的具體項目。 中國政府沒有提供任何具體證據證明這些補貼並非獨一無二(例如,作為補貼機構的當地組織管轄下的所有公司都從補貼中受益)。 會計師 敘述(81)至(126)中提出的計劃和方案的實施導致了具體的貨幣支付。 中國政府引導光纜產業發展的手段之一就是政府直接補貼。 出口製造商FTT公開的2019年年報證實,該公司截至2019年底有3.938億元的政府補貼形式的遞延收入,還有4,580萬元的政府補貼作為「其他收入」(45)。 公開的出口製造商中天科技2019年年報證實,2019年末,該公司有政府補貼形式的遞延收益1.503億元,並收到與日常經營相關的政府補貼3.611億元。 對此,歐盟委員會指出,中國政府所指的「一般基礎設施」的解釋與政府以一般基礎設施形式提供的商品的定義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