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ounting013 (249)
信號燈 信號燈 106 製造商、貿易商和供應商
此外,《公司債發行與交易通用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只有達到AAA信用等級等嚴格品質標準的債券,才可以向社會大眾投資人公開發行或向合格投資人公開發行,發行人全權酌情決定。 不符合本規定的公司債只能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 在正常市場條件下,銀行承兌匯票作為一種金融工具,對參展商而言是一種融資成本。 調查顯示,調查期間所有使用銀行承兌匯票的樣本企業僅向銀行提供的承兌服務支付佣金,平均為承兌匯票面額的0.05%。 同時,樣本企業中沒有一家透過銀行承兌匯票以現金延期支付商品和服務的方式承擔融資成本。 因此,證監會認為,受調查公司以銀行承兌匯票的形式獲得融資,而其並未承擔相關費用。 會計事務所 至於銀行承兌匯票的會計處理,它們在發行人(即樣本中的出口製造商)的發票上顯示為對銀行的負債。 FTT Group 表示,開設信貸額度並不構成財務貢獻。 他認為,信用額度僅規定了公司用於獲取營運資金或金融資產的借款限額,並沒有全球公認的信用額度開放標準,也沒有證據表明費用是普遍且普遍的。 適用,且委員會的評估和費用基準以單一銀行(即匯豐銀行)為基礎。 此外,FTT集團辯稱,適用的費用只是銀行管理費用,與開設或更新信貸額度所涉及的風險無關。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它將某些產品添加到策略和新興產品目錄中。 其中一種產品顯然是由光纖組成的電纜,因為對「光通訊設備,包括光纖」類別的提及是顯而易見的。 對此,國務院令第40號十二、決定文章提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為政府投資管理、投資專案管理,以及稅收、貸款、土地(後續重點)、進出口等相關政策的製定和實施提供了重要指引。 另外,40號決議的介紹中指出,「各相關組織單位要加速稅收、貸款、土地面積(後續重點)以及進出口等工作。制定和修改相關政策,進一步完善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體系」。 由此可見,國家在分配土地給企業時,充分考慮了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產業政策。
避免電壓限制和能源消耗的技術不受限制地參與交易」。 此外,根據《關於實施出口信用保險科技興貿策略的通知》(109號),中國信保要加大對高新技術產品對重點經濟領域和產品的支持力度,包括「資訊與通訊產品」-加強對出口的整體支持。 經營活動應重點關注光纖光纜等列入國家高新技術出口目錄的高新技術產業,在風險承保程序、限額審批、理賠處理速度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 工商登記 關於保費的彈性,您必須在信用保險公司規定的波動範圍內為產品提供最高的保費折扣。 如同敘述(86)和(118)中所提到的,光纖電纜產業屬於更一般的「資訊產業」類別。
就該具體計劃而言,委員會確定為 FTT 集團提供的支持量可以忽略不計。 在向利害關係人提供最終資訊後,中天科技集團聲稱,委員會應區分與企業報稅表相關的兩種稅務評估,即股利收入和投資後稅務調整,因為後者不屬於第26條(2 ) )的證券法股息收入受到影響。 由於調查期間中國信保在市場上佔據主導地位,證監會無法建立市場化的國內保費。 因此,根據以往反補貼調查的情況,歐盟委員會採用了最合適、易於獲取資訊的外部參考值,即美國進出口銀行對經合組織出口產品徵收的保險費。 工商登記 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兩組出口生產商以極低且相似的利率發行了可轉換債券,而不管每家公司的財務和信用風險狀況如何。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必須委託有資格的信用評等機構編製信用評等和重複信用評等」。
儘管抽樣公司同意提供其銀行詳細信息,但部分合作的銀行拒絕提供所要求的詳細信息。 綜上所述,委員會得出結論,OPGW和OPPC光纜是具有與其他光纜相同的物理、技術和化學性能的光纜,屬於涉案產品定義的範圍,因此這些產品不單獨劃分。 委員會用於計算傾銷幅度和損害幅度的產品代碼正確識別了OPGW和OPPC電纜,並允許委員會對歐盟和中國生產商的價格進行公平比較。 歐盟委員會發現,合作進口商雖然與其中國光纜供應商有著穩定的業務關係,但並未與其簽訂固定數量或採購價格的長期合約。 事實上,進口商經常訂購大量光纖電纜,並針對每個訂單收到中國製造商的單獨報價。 登記工商 進口商聲稱,更換供應商成本高昂且耗時,但他們都從其他來源(即歐盟、美國、印度、哈薩克、白俄羅斯、烏克蘭)購買,並在所謂的2017-2018 年短缺期間成功找到了新來源。 這表明進口商確實需要為措施實施前已下但尚未收到的訂單支付更高的價格,但這不會導致他們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尋找新供應商特別困難。 與2014-2016年相比,獲利能力有所下降。 在所考慮的時期內觀察到的利潤水準證明了這樣一個事實:中國出口總是透過價格對歐盟工業造成損害。
因此,由於調查期間這些可轉債僅具有債券的功能,從而為投資者提供了類似於貸款的利息形式的回報,並考慮採用中國人民銀行或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無風險利率作為參考依據。 由於基準是保守的,委員會確認了將基準應用於貸款的決定,如序言(420) 所述。 綜合上述規劃和方案可以看出,光纖光纜經濟產業是中國政府作為政策目標積極大力發展的重點戰略產業。 公司登記 根據中國政府的說法,光纖電纜是在建設網路和基礎設施方面發揮關鍵作用的產品,這些網路和基礎設施服務於政府制定和控制的各級連接和所有數位政策領域。 根據本節提到的政策文件,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中國政府為了執行相關政策,幹預光纖光纜產業市場力量的自由發揮,主要是透過各種手段支持該產業。
在報告中包含的招標程序中,歐盟製造商在所考慮的時期內提出報價,委員會分析了有具體證據表明中國參與的招標程序。 分析的投標涵蓋調查期間抽樣的聯盟生產商銷售額的 45% 和聯盟總消費的 14%。 根據現有信息,委員會根據基本規定的規定,分別審查了個別補貼和補貼方案,計算了樣本企業的可反補貼補貼金額,然後將這些金額相加,確定每個企業的反補貼金額。 為了計算如下所示的補貼總額,委員會首先計算補貼百分比,即補貼金額占公司總營業額的比例。 透過計算以此方式獲得的百分比值,他確定了涉案產品向被調查聯盟出口的補貼。 委員會隨後在調查期間計算了相關產品出口到歐盟的每噸補貼金額,然後將差異表示為相同出口每噸價值的百分比,包括成本、保險和運費(CIF值)。 登記公司 與技術、創新和發展相關的補貼 - 包括與基本規定 (184) - (191) - 第 3(1)(a)(i) 條中所述的研發項目相關的補貼。 第3條第2款被認為是從有關產品生產者的角度來看的支持,它是透過中國政府以補貼的形式轉移的形式實現的。 如同敘述(183)中所提到的,這些金額中的大部分在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帳簿中記錄為政府補貼。 應委員會要求,中國政府提交了雲南省政府發布的有關鍺行業的政府計劃和通知。 然而,中國政府沒有配合委員會的要求,將問卷轉發給投入供應商,以便委員會獲得有關生產和供應相關原材料的公司的所有權結構的更詳細資訊。
在這方面,委員會收集了有關期間進行的招標的詳細資訊。 委員會已核實並分析了該信息,該信息屬於高度機密,因此不能與利益相關方共享。 三個抽樣的歐盟生產商報告稱,他們在調查期間總共直接參與了 500 多起招標。 其中一家合作的獨立進口商每年僅在德國市場就參與 150-200 次招標。 上述數據顯示歐盟經濟部門的價格大幅下降,類似於敘述(613)中提到的與中國出口相關的價格下降。 上表顯示,來自中國的進口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降。 也就是說,逐年比較同類型產品的銷售量可以看出,中國進口價格逐年明顯下降,且這些價格遠低於2018年至調查期間歐盟生產商的價格期(表 7 之二)。 委員會認為,在調查期間,出口生產商並未根據該計畫獲得反補貼支持。
無論發行人的風險狀況如何,金融機構都以極低的回報率接受可轉換債券的投資,從而為樣本中的出口生產商提供了經濟優勢。 保薦機構安排債券的發行,推薦發行人,報證監會批准,協商向投資者發售債券的價格,並負責尋找願意接受的投資者債券發行協議、條件,包括利率。 對此,委員會對外幣貸款採取了保守的做法,並使用LIBOR作為無風險參考利率。 倫敦銀行同業拆息中加入的基點代表了公司的獨特風險。 首先,只有部分抽樣出口生產商的貸款包含參考利率和基點之間的這種差異。 因此,它認為無風險利率值增加相對利差作為適當的代理,反映了樣本中的出口生產商等 BB 級公司的較高風險。 CCCME 回應稱,投訴人有責任支持其主張並提供有關進口數據的證據,並且市場情報數據(CRU)適用於光纖而不是光纜。 對於降價、低價銷售的計算,機電商會重申其不符合證據充分的要求,投訴人在進行相關計算時僅參考了單一中國生產商的價格(例如計算損害賠償)。 2019 年上半年的利潤率,自由分配至投放市場的出口價格,如果2019 年下半年典型的出價過低差價,則自由分配至用於生產成本的出口價格)。 此外,中國政府和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指出,投訴並未證明損害,因為聯盟工業增加了產量,並且由於產能略有下降,聯盟工業無法完全滿足歐洲新增使用量帶來的需求。 銷量也有所增加,而聯盟產業的市佔率幾乎達到80%,獲利能力沒有遵循明顯的趨勢,也沒有受到損害。 對此,申訴人提出,歐盟消費的成長有利於中國進口,剩餘市場份額與損害評估無關,中國生產商中標的影響將在一定時間後顯現。
考慮到從相關國家進口的數量和價格,補貼差異的實際水準對歐盟工業產生了重大影響。 歐盟銷售市場份額的下降表明,歐盟工業在考慮期內未能利用歐盟市場的成長。 在所考慮的時期內觀察到的總體增長的原因是表 1 中所述的需求增長。 然而,在此期間,聯盟工業的產量僅成長了 16%,而同期市場成長率為 38%。 因此,歐盟經濟部門無法充分感受到市場成長的正面影響。
沒有任何利害關係人提供任何證據證明透過銀行承兌匯票提供給光纜產業企業的優惠融資是基於基本條例第4條第(2)款(b)項意義內的客觀標準和條件。 在回信中,中國政府維持了立場,即中國信保不向光纜經濟部門提供個別補貼,並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相關保險活動,也不提供任何補貼。 它還表示,在調查期間,其向歐盟出口了較大數量的產品。 長飛公司進一步表示,樣本中的一家聯盟生產商間接擁有長飛公司的股份以及兩家與長飛公司相關的公司,因此將長飛公司納入樣本將使委員會能夠更全面地了解該行業的結構。 長飛公司還稱,該集團的五家出口生產商分別位於湖北、廣東、四川、江蘇省以及上海市,因此透過將長飛公司納入樣本,證監會將能夠獲得更多省份的補貼計畫資訊。 會計師事務所 訴訟開始後,中國政府和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辯稱,申訴人錯誤地忽視了歐盟光纜產業獲得與中國非常相似的補貼的事實,並且歐盟委員會不應採用雙重標準。 中國政府不同意,認為歐盟委員會透過調查所謂的中國補貼扭曲了市場,損害了非歐盟競爭對手的利益。 這種做法將導致保護主義措施,最終阻礙國際貿易和發展。 委員會發現,中國政府對此類計畫、計畫和建議的存在沒有異議,只是質疑它們對光纜產業的約束力。 委員會還指出,申訴人提供的證據表明,多份政府文件提到了“光纖”,《中國製造2025》策略也提到了“光纖網路”。
這些園區的宗旨是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十三五」規劃一二。 為實施「網際網路」和「中國製造2025」等深度國家策略提供區域平台(38),如第 3 節所述位於這些區域之一併被視為在相關策略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的組織的公司和企業將獲得優惠待遇。 《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優惠政策》(39號)文件中可以看出,公司成立兩年內,一般免徵企業稅,此後享有優惠待遇減少企業稅、免除出口稅,並繼續提供其他稅收優惠。 其他幾份文件支持這項發現,即中國政府已建立了廣泛的支援框架來支援互聯網技術基礎設施和寬頻網絡,包括光纖電纜行業。 早在2009年,中國政府在《電子資訊產業調整與振興規劃》(26)中就明確提出了「引導和推進寬頻光纖接取網路建設」的目標。 委員會確定,部分合作的國有銀行透過在處理光纖電纜的行業中執行政府任務來實施上述法律框架。 國務院令第40號該決定指示所有金融機構僅向激勵項目提供信貸支持,並承諾落實「與激勵項目相關的其他優惠政策」。 基於此,銀行有義務向光纖電纜經濟部門提供信貸支持,而光纖電纜是受刺激的經濟部門之一。 中國政府聲稱,第 forty 公司登記 條該決定不具有約束力或法律約束力,而只是一份指導性文件。
因此,立法規定電力市場有選擇地實行“市場化電力交易”,僅限於某些經濟領域,例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經濟領域,特別關注高科技經濟領域。 關於進一步微調單價500萬元以上資產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年75號)固定資產加速折舊適用(財稅2015年第106號)。 根據公告,10個重點產業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可以選擇加速折舊方法。 委員會發現,樣本中的一些公司免徵股息稅,這是在符合條件的國內企業中給予的。 《企業稅法》對參與國家重點支持和鼓勵發展的經濟產業或項目的企業提供企業稅收優惠,特別是對符合條件的境內企業之間的資本投資所得,如股息和獎勵,實行免稅。 基於所有這些,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中國政府已經制定了一個規範框架,中國政府任命或問責的經理和監事會成員必須遵守該框架。 會計師事務所 因此,中國政府依賴這樣的規範架構來對中國信保的行為進行有意義的控制。 此外,證監會試圖以個別可轉換債券發行為基礎,以具體證據支持實質審計的進行。 因此,委員會結合調查的具體事實發現,審查了陳述(395)至(403)中提出的一般法律環境。 證監會發現,銀行承兌匯票在商業交易中大量用作支付工具,取代現金匯票,從而促進發行人的現金流量和營運資金。 從現金角度來看,該工具為發行人提供了長達1年的延期付款期限,因為現金交易金額的實際支付發生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而不是發行人必須付款時它的供應商。 在沒有這種金融工具的情況下,發行人要麼使用自己的營運資金(含成本),要麼向銀行申請短期營運資金貸款來支付供應商的費用,而供應商也有成本。
首先,證監會發現國家能夠對信用評等市場施加一定的影響。 在缺乏這些資訊的情況下,委員會認為從該調查領域的角度來看,它沒有收到具有根本重要性的資訊。 「十三五」規劃第四章「發展理念」將「資訊科技應用」列為發展重點。 公司登記 本章明確了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的優先領域和優先事項,其中列出的要素具有戰略意義。 因此,「資訊化」可被視為「十三五」時期國家發展的關鍵要素之一。
機電商會回覆稱,消費、生產和產能數據顯示,聯盟工業在擴大業務的同時,能夠滿足聯盟消費成長帶來的大部分需求成長。 利害關係人獲悉了委員會打算提議對原產於中國的進口光纜徵收最終反補貼稅的主要事實和考慮因素。 有興趣的各方有機會以書面形式評論專門發送給他們的計算結果的準確性。 基於上述情況,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在調查的現階段,沒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說明對原產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進口光纜實施措施不符合歐盟的利益。 會計師事務所 德國電信預計,由於5G的大規模採用,光纖電纜的需求將會增加,並認為光纖電纜市場是一個擁有標準化技術、全球部署和全球供應商的全球市場。 它認為,對來自中國的光纜徵收關稅可能會導致滿足歐盟對光纜需求的嚴重問題,阻礙或延遲網路部署的風險,並將顯著增加歐盟客戶的成本。 他補充說,由於現有產能過剩,價格下跌,而且在幾年前所謂的供應短缺期間,所有參與者都進行了投資以增加產能。
有關公司大多將這筆收入記入其記錄中的「補貼收入」項下,並對這些記錄進行單獨審計。 委員會認為有關這些補貼的資訊是經濟優勢轉移已經發生的明確證據。 還有其他法律條款構成了光纖電纜製造商參與的支援計劃的基礎。 委員會指出,它要求每家銀行的貸款交易分別獲得每家公司的同意。 委員會認為,這種單獨的同意應足以取得抽樣公司的記錄。 此外,部分合作銀行也提供了與這些公司的貸款概況,證明特定交易資訊的提供並未受到限制。 然而,沒有一家銀行提供有關其對相關交易的內部評估的資訊。 在向相關各方進行最後通報後,中國政府就委員會決定適用《基本條例》第 28 條第(1)款有關優惠信貸、出口信用保險和原材料的規定發表了一般性評論。 中國機電商會指出,不再限制中國優質光纜的供應將最有利於歐盟的數位化議程和5G轉型。